晴    2024年04月27日    星期六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大北农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或来源: 浏览次数:( 4455 ) 发布时间:2024/3/21

各学院、全体本科生:

根据《大北农励志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及《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213号),现将2022-2023学年度大北农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校在读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参评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科期间曾获得过“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不得再次申请。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要求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2.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选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4.体育成绩或体质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参评条件

社会捐资奖学金评选按照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如位点相同则比对课程成绩位点大小。

当学年内,获得其他奖学金、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助学金的学生不再申请获得大北农励志奖学金。

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及奖金。

三、评选指标及奖励

全校评选114名,奖励金额2000/名。各学院具体指标分配方案见附件1

四、日程安排

1.44日前:各学院完成奖学金学生申请、学院评选审核及公示,并在学工系统完成申请、审批及报送材料工作。

2.415日前:学生资助中心完成评选审核及公示,并将申请材料报送至资助方评审。

3.资助方反馈最终获奖名单后,发放奖金。

五、材料报送

按照捐资方协议要求,需要向资助方报送以下材料:

1.申请表(附件2,要求手工填写,有照片);

2.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

3.学生证复印件(照片页和注册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以上材料学院按要求于44日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提交至学生资助中心,成都校区1112,雅安校区学生事务大厅,都江堰校区5206

联系人:罗惠中;联系电话:028-86293211,0835-2882300

                               

学生资助中心

2024321